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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體驗加拿大~打工渡假開放申請中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CTOT)設立網站「體驗加拿大」(IEC)計畫!IEC 計畫提供了負擔較輕的方式,讓 18 到 35 歲的台灣年輕人有機會前往加拿大,透過旅行、生活、工作等體驗,深入了解加拿大的語言、文化、社會,一起來參加這個振奮身心的新計畫吧!

重要提醒:CTOT 僅接受郵寄之申請資料。IEC 計畫自 2010 年 7 月 1 日開始生效,因此 CTOT 僅受理郵戳為 7 月1 日(含)之後所收到的申請資料。為了公平起見,CTOT 將不受理郵戳為 7 月 1 日以前的申請資料。2010 年的 IEC 計劃共提供 200 個名額如果7月1日收到超過200份申請資料,本辦事處將以抽籤方式決定200個名額,其餘無法受理之申請者,將會以電子郵件通知。

 

若您有意申請,請從下列三種 IEC 類別中擇一申請:打工度假、建教合作、和專業青年。如果您對其中一種有興趣,第一步驟請您先閱讀以下列分類,來決定您想要申請的類別。

打工度假

本類別適合打算前往加拿大旅行和打工的申請人,提供打工和度假的完美組合,無論您是學生或非學生,只要您想探索加拿大,同時又想以打工的方式來賺取旅費,都可以申請這個類別。一般而言將發給參加者為期 1 年的工作許可證。

建教合作
本類別提供一個令人興奮的機會,讓就讀於採行建教合作的大學(含)以上學校的台灣學生前往加拿大累積國際工作經驗。本類別適合希望完成本科系相關之工作實習或職前訓練的申請人。申請人必須提供一封由加拿大雇主發出的聘書,以及一封由在學之大學(含)以上台灣學校所發出的註冊證明。本類別參加者可取得符合聘書的特定雇主工作許可證,工作期限最高 1 年。
專業青年
本類別適合已預先和加拿大雇主訂定雇傭合約並打算取得與本身專業相關之國際工作經驗的申請人。申請時必須附上加拿大雇主的聘書。本類別參加者可取得符合聘書的特定雇主工作許可證,工作期限最高 1 年。
請注意:加拿大公民若希望利用 CTOT 和駐加拿大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簽署的「加台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請參閱駐加拿大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網站(www.taiwan-canada.org)。

 

資格條件

IEC 申請資格如下:

1. 年齡為 18 至 35(含)歲,以申請資料收到日期為年齡止算點。CTOT 在申請資料上所蓋的收訖戳記日期必須在申請人
    的 18 歲生日(含)之後,36 歲生日之前。
2. 必須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護照內有身分證字號。護照有效期限至少 2 年。
3. 必須持有返台機票,能在計畫結束後離開加拿大,或擁有足夠財力購買返台機票。
4. 必須出示財力證明(加幣 2,500),證明能在居住加拿大期間提供生活所需。
5. 不得以參加 IEC 計畫的名義攜帶受撫養親屬同行。
6. 同意在前往加拿大前預先替 IEC 計畫期間購買健康保險,項目包括住院醫療和遺體遣返。
7. 以台幣銀行本票繳交相當於150 加幣的報名費。
8. 建教合作: 申請類別若為「建教合作」,請提供加拿大雇主的聘書,內容包括計畫起迄日期、工作地點、職務、職銜、
    薪水∕福利、雇主的連絡資料。另外必須提供台灣就讀學校發出的正式信函,說明您在加拿大從事的工作與本科系相關。
9. 專業青年: 申請類別若為「專業青年」,請提供加拿大雇主的聘書,內容包括計畫起迄日期、工作地點、職務、職銜、
    薪水∕福利、雇主的連絡資料。
10. 不曾參加過 IEC 計畫。


「建教合作」和「專業青年」類別之申請人請注意:

我們知道有些職前訓練或工作實習的確認信函很晚才會寄達,因此我們會儘快處理申請資料,好讓每一位申請人都能依照雇傭合約如期抵達工作崗位。倘若我們收到申請資料的日期和工作起始日的間隔時間比本網站註明的處理時間來得短,將無法保證能在雇傭合約起始日之前發出核可信函。

 

申請步驟

步驟一:若您符合資格且有意參加 IEC 計畫,且決定好要申請的 IEC 類別,再來您必須準備申請資料並進行提交。 

需要文件

1. 「體驗加拿大」IEC (申請聲明書)
2. 簽證移民工作許可證申請書(IMM1295B)
3. 財力證明

其餘證明文件

建教合作
專業青年

報名費
檢查申請資料
提交申請資料


步驟二:申請資料之審核

IEC 計畫的申請程序共分兩個階段:申請聲明書 由 IEC小組審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工作許可證申請書 (IMM1295B) 由簽證移民組審核工作許可證的申請資格

 

步驟三:接受資格,體檢和台灣良民證

任何入境加拿大短期居留的外國人(旅客、勞工或學生)都必須符合加拿大「移民暨難民保護法規」(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and Regulations)所訂定的短期居留條件。在您申請工作許可證時,您可能被要求自費進行健康檢查,或是自費取得台灣良民證。若您需要提供體檢或台灣良民證,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會和您連絡詳細事宜。

 

步驟四:抵達加拿大

核可信函的有效期限將清楚註明其上。核可信函必須在有效期限當日或之前出示給加拿大海關人員。無論理由為何,核可信函的有效期限不得竄改、延長或更動。核可信函不得轉讓給他人使用。

核可信函

寄發核可信函代表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已經完成您的申請程序。

核可信函並不是工作許可證——它的功用是向加拿大海關說明您的工作許可證是透過 IEC 計畫取得的。因此您抵達加拿大後,務必在通關時出示這封核可信函。核可信函的有效期限為核發後 12 個月,換句話說,核可信函核發之後,您有 12 個月的時間可以入境加拿大並取得工作許可證。您可以向加拿大海關出示核可信函並取得工作許可證的最後期限會註明在核可信函上。

請注意,若您的資格條件在核可信函核發後有所改變,您將可能無法透過 IEC 計畫入境加拿大。加拿大海關人員將檢視您當時的資格條件,決定是否讓您入境。

建議您在收到核可信函之後,再安排交通事宜或替居留加拿大期間購買健康保險。

 

抵達加拿大海關時,您必須向海關人員出示核可信函和護照。如果海關人員認為您的資格符合「移民暨難民保護法規」,便會核發工作許可證。

請仔細檢閱您的工作許可證,確定自己明白上面的所有說明。請檢查工作許可證的有效日期——如果您發現任何錯誤,請立刻告知核發工作許可證的海關人員。拿到工作許可證之後仔細檢查一遍是您應負的責任。

海關人員會把工作許可證訂在您的護照上,上面會註明:

1. 最長 12 個月的有效期限,從您入境加拿大當天算起。

2. 若您參加的是「打工度假」類別,工作許可證上的雇主欄和受雇地點欄將會註明為「開放」(Open)
    ,這表示您可以在加拿大任何地點替任何雇主工作。工作許可證並不會規定您要替一個雇主工作多久或
    工時多長,只要工作許可證並未超過有效期限即可。請注意,您必須符合相關的加拿大聯邦或各省的職
    業法規或證照要求。無論您找到的工作是在工地或醫療機構,或者職位是技工或工程師,只要是專業領
    域,您就必須詢問該省的證照規定或法規要求。詳情請參考:Working in Canada。

3. 如果您參加的是「建教合作」或「專業青年」類別,您的工作許可證將會註明雇主名稱和預定的工作地
    點。這表示您只能替核可信函上註明的雇主工作。請注意,您必須符合相關的加拿大聯邦或各省的職業
    法規或證照要求。無論您找到的工作是在工地或醫療機構,或者職位是技工或工程師,只要是專業領域
    ,您就必須詢問該省的證照規定或法規要求。詳情請參考:Working in Canada。

4.「本證並不授權再度入境」(This does not authorise re-entry)的註記表示該工作許可證僅准許您在加拿
    大工作,不得作為簽證讓您入境加拿大。

透過 IEC 核發的工作許可證過了有效期限之後不得辦理延長。

若您在工作許可證過期後仍想居留在加拿大,您必須上 www.cic.gc.ca 網站或撥打:1 888 242 2100,查詢變更身分為觀光的相關規定。您必須在工作許可證尚未過期之前安排變更事宜。

提醒您:抵達加拿大海關時,海關人員可能會請你出示廣泛的保險證明(健康醫療∕住院治療∕醫療運送)。保險有效期限不得超過您居留加拿大的期間。建議您在收到核可信函之後,再安排交通事宜或替居留加拿大期間購買健康保險。


步驟五:連絡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郵寄 :郵件請寄到
            「體驗加拿大IEC」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105 台北市復興北路 365 號 13 樓    

電子郵件: 若您看完申請說明和常見問答集之後仍對申請程序有所疑問,請以電子郵件連絡我們。 如果您想對申請程序提出問題,請務必附上下列資料:
            您的身分(申請人;授權代理人;指定個人)
            主旨
            全名(姓氏,名字)
            出生日期(dd/mm/yyyy)
            問題類型(註明 IEC 類別)
            申請編號(如果有的話)共 13 個字母(應為:TAPEI ; TW-##-XXX-#)

提出問題時請依照下列說明分類,將問題寄到正確的信箱:
            A. 關於 IEC 計畫的一般問題 (包括整體程序、報名費(PPF)、IEC 申請聲明書),
                 請寄到:tapei@international.gc.ca 
            B. 關於工作許可證相關議題 (包括工作許可證申請,體檢,良民證等其餘證明文件),
                 請先至下列網頁查詢:工作許可證 
           C. 關於 工作許可證相關問題 (包括工作許可證的申請、體檢、台灣良民證、證明文件),
                 請寄到: taipei-im-enquiry@international.gc.ca


步驟六:免責聲明

一旦您提供電子郵件地址(透過提問或在申請資料中提供),您就和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建立起一個電子郵件通信管道,也代表您授權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使用這個電子郵件地址來和您連絡並傳送您的申請檔案中的個人資料。當您提供電子郵件地址給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您明白這個通信管道並不是一個安全的管道。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將使用適當方式辨別收件人是您本人,但若您的個人資料洩露給第三人知道,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恕不負責。此外,若您的個人資料遭第三人利用,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恕不負責。

您所報名參加的課程長度不能超過 6 個月(例如,2 年課程或 4 年的學位課程)——您必須另外取得學生證才能報名 6 個月以上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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